醉驾司机在被警车追击的过程中,撞上了一辆电动车,导致骑车人当场死亡。死者家属认为交警也有责任。
之前吉林通榆县发生了一起悲剧。醉驾司机段某遇到查酒驾不配合,直接开车逃跑,警车在后面追。段某严重超速开进了一条人员密集的美食街,先撞上一辆出租车,然后又撞上骑电动车的杨某,导致杨某当场身亡。
通榆县法院一审判决,段某、出租车司机以及他们各自所属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杨某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一共94万多,责任各一半。
杨某的妻子觉得赔偿里没包括老人的赡养费,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除了民事赔偿的问题,杨某家属还认为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也有问题,应该对杨某的死承担相应责任。家属指出,交警没在红绿灯路口设卡,而是随意拦车查酒驾;追逃跑车辆的时候,全程没开警灯,也没喊话鸣笛。而且家属觉得,正是警车在后面追,才导致醉驾车超速行驶,撞车前车速已经达到了103公里每小时。
对此,通榆县公安局督察部门曾回应说,警车的行为不是“追缉”,而是“尾随”。2025年11月,杨某家属委托律师向通榆县法院提交了行政起诉状,起诉通榆县公安局。4月13日,杨某的妻弟透露,代理律师已经跟法院确认,这个案子正式立案了。
针对争议,有律师分析认为,醉驾司机段某喝酒开车、逃避检查逃跑,应该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加重了后果,负次要责任,两个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