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版“数字市场法”卷土重来,苹果App Store再成反垄断靶心
美国国会正在重启一项近年对苹果影响最重大的反垄断立法攻势,再次把矛头对准App Store以及大型平台对生态的控制权,这场战斗此前在多届国会中曾因科技巨头的强力游说而被拖延搁置。
6月10日,美国参议员艾米·克洛布彻(民主党,明尼苏达州)和查克·格拉斯利(共和党,爱荷华州)重新提出了《美国线上创新与选择法案》。这一法案旨在恢复两党合作,限制占据主导地位的大型科技平台在自家产品和服务上“开小灶”的行为。法案锁定的是体量最大的在线平台,试图限制那些被支持者视为不公平竞争优势的做法,包括在搜索排序、推荐和入口位置上偏袒自身服务等。苹果和其他科技巨头此前已经为阻击早期版本的立法投入多年时间和大量资金,理由是该法案可能对其商业模式构成冲击。
按照目前文本,该法案将禁止占主导地位的科技公司在平台上优待自家产品和服务,这种被称为“自我优待”的做法,被批评为会实质性压制第三方竞争者的发展空间。批评者长期指责,苹果同时掌控iOS操作系统和App Store分发渠道,借此在应用分发、支付和订阅等环节为自家服务“保驾护航”,不利于竞争环境的公平性。苹果方面则一贯强调,其平台政策的首要目标在于保护用户隐私、安全以及平台完整性。在发给媒体的声明中,苹果表示坚决反对参议院推动“欧盟式监管”,认为相关立法将削弱隐私保护与安全标准,损害儿童安全,并会让在美国做生意变得更加困难。苹果还批评称,将欧洲“失败的政策”照搬到美国并不会真正提升市场竞争。
这一轮法案“回归”,标志着一场已在多届国会间拉锯的立法攻防进入新阶段。早期版本曾成功通过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审议,在科技监管提案中推进程度相对罕见,但最终仍未进入全院表决程序。自国会首次讨论该法案以来,围绕它的争论已经出现变化。一方面,苹果为了遵守欧盟的《数字市场法》,已经在欧洲调整了App Store的部分规则;另一方面,欧洲实践提供了一个现实范例,让外界得以观察强监管框架对大型平台运营的具体影响。DMA要求大型科技平台在竞争和运营方式上做出重要调整,该法案虽然路径不同,但目标同样是限制平台利用自身控制力来优待自家服务。对于苹果而言,欧盟DMA所引发的一系列App Store改动,正好成为美国立法者构想该法案时的现实参照。
苹果则反复强调,该法案在关键条款上会与欧盟《数字市场法》形成“镜像”,而DMA已经迫使公司在欧盟对App Store做出大幅调整。依照苹果的说法,DMA的实施削弱了隐私保护、增加了安全风险,也让新品发布和平台演进变得更加复杂和艰难。在此前数轮立法博弈中,苹果是最激烈的反对方之一,认为法案中的某些条款会增加维持平台隐私和安全防线的难度。代表大型科技公司的行业组织也警告,法规可能对软硬件高度一体化的产品与服务产生意料之外的副作用。
法案支持者则坚持认为,主导性平台对依赖它们开展业务的公司掌控力过强,而现行反垄断法律并不足以解决这些结构性问题。为了阻止该法案及相关反垄断立法落地,苹果、亚马逊、谷歌和Meta等公司过去曾合计投入逾1亿美元在游说和公关倡议上,贸易协会与行业出资的广告战也一度铺天盖地,但在两党支持和委员会闯关的情况下,法案仍最终停滞。
如今这部法案“卷土重来”并不意味着一定会顺利入法,但其回归本身表明:国会仍在尝试限制大型科技平台利用其生态控制权来优待自身产品和服务。对于苹果来说,这不只是又一次监管审查,而是关乎App Store未来运营模式以及苹果服务业务在其平台上如何展开竞争的重大议题。目前,该版本能否获得足够支持继续推进仍不明朗。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围绕大型科技平台权力边界的争论,将在美国立法层面继续延长战线,而苹果在iPhone生态中的角色和边界,也将再次成为聚光灯下的核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