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政府宣布,将启动相关立法进程,计划对特定数字服务收入征收最高3%的税费,这项举措可能影响在当地开展业务的苹果以及其他多家美国大型科技公司。

据路透社援引波兰副总理兼数字化部长Krzysztof Gawkowski的表态,此举旨在纠正当前数字市场竞争失衡的状况,让本土企业与大型跨国数字平台站在更公平的竞争起点上。

他指出,现行税制让在波兰境内纳税经营的企业处于不利位置,而那些从国外向波兰提供数字服务的公司却享有更优的税务待遇,这削弱了本国企业竞争力,也损害了数字主权,同时大幅压缩了本可以再投资于科技发展的财政收入空间。

根据目前构想中的法案,新税种将适用于三大类业务:一是依托用户画像投放的定向在线广告业务,二是用户在平台上进行社交互动、买卖交易等活动的平台服务,三是通过收集和出售用户数据获得的收入。征税对象则限定在一定规模之上的跨国企业:全球年收入需超过10亿欧元,且在波兰境内年收入超过679万美元,才会被纳入征税范围。

按照草案表述,苹果在波兰市场提供的多项服务有可能落入征税范围,包括App Store、Apple Music、Apple TV+、Apple Books、Apple Podcasts,以及日益扩张的广告业务等。不过,草案同时设置了若干豁免条款,例如数字界面的“唯一或主要目的”若是传递平台自有或具有分发权的内容,或平台本身是直接销售方而非中介,则可享受豁免待遇。这意味着,苹果未来或将尝试以具体业务模式和内容属性为依据,主张部分服务适用豁免,但由于草案在措辞上留有较大解释空间,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不确定性。

除苹果外,Alphabet(Google母公司)、Meta、亚马逊等主要美国科技公司,如果法案按当前文本通过,也同样大概率会被纳入征税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波兰推动这项数字税立法,是在欧盟层面刚刚撤回类似数字服务税计划数月之后作出的,显示出其在数字税收政策上选择了更为主动的国家级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