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由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制定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正式开始施行。这是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夸大补贴金额这些价格乱象,覆盖了电商、外卖、网约车、在线旅游、视频会员等各种平台场景,给数字消费划了一条公平的底线。



新规明确规定,平台不能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根据支付意愿、消费偏好、设备类型等数据,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同一时间、同等交易条件下的不同用户设置不一样的价格。也就是说,老用户和新人同价,会员和非会员同价,苹果和安卓用户也同价,算法歧视、看人下菜碟都属于违法。

平台不能虚构补贴金额、夸大优惠力度,也不能设置那些兑现不了的满减和券包规则。促销信息必须清楚标出适用范围、期限和门槛,禁止先涨后降、虚假满减这类价格欺诈行为。

平台不能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商家降价、让利、参与促销,也不能通过限流、降权、下架这些手段来干预定价。平台收费和规则变更要提前公示并征求意见,保障商家公平经营的权利。

价格、计价单位、运费、促销规则、自动续费条款这些都必须显著标示出来,不能收没标明的费用。

自动续费的开通和取消入口要同样方便,扣费前必须显著提醒,禁止那种一键开通、多级取消的套路设计。

另外,也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来倾销,要维护良性的竞争秩序。